【重要通知】关于申报电商园“园区十佳”企业通知
作者: 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 发布时间:2017-02-17 10:46:35 浏览次数:1486
关于申报电商园“园区十佳”企业通知
电商园各入园企业:
年末岁初,为了肯定企业过去一年的付出,电商园决定以评选“园区十佳”企业的形式来嘉奖先进。“园区十佳”由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与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共同评选出,获奖企业在2016年度为电商园以及张家港市电商圈做出贡献和具有影响力的十佳企业,届时将在2016电商园年会上举办获评企业授牌仪式。
为做好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十佳”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对象:
2016年度电商园“园区十佳”申报对象为所有入园企业;
2. 申报奖项:
2016年度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十佳”企业奖项设置 |
||
序号 |
奖项 |
名额(个) |
1 |
年度最佳影响力新媒体奖 |
1 |
2 |
年度最佳电商跨境服务奖 |
1 |
3 |
年度最佳电商人才服务奖 |
1 |
4 |
年度最佳B2B电商贡献奖 |
1 |
5 |
年度最佳B2C电商贡献奖 |
1 |
6 |
年度最佳电商技术平台奖 |
1 |
7 |
年度最佳电商品牌价值奖 |
1 |
8 |
年度最佳人气电商奖 |
1 |
9 |
年度最佳特色电商奖 |
1 |
10 |
年度最佳创新电商奖 |
1 |
*备注:未有企业申报的奖项作废。
3. 申报要求:
① 申报企业请务必在2016年1月6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入园企业信息调研表、企业成果展示PPT)于园区管理方(B座1907室),咨询电话:58166990;
②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申报相应奖项并在申报表格中针对申报奖项进行填写;
③ 请各企业针对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4. 评委组设置:
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评委组。
5.有关要求:
① 申报表格所填内容、企业成果展示PPT应切合申报奖项,重点展示;
② 企业成果展示PPT将严格控制在8分钟之内,超时将不予陈述;
③ 申报材料(申报表格、企业信息调研表、成果展示PPT)三项缺一不可,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园区十佳”企业申报表(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2:张家港市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信息调研表(请前往电商园信息交流群下载excel版本进行填写);
*备注:此通知内附件1、附件2可前往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站(http://cyy.demo.joels.cc/(暂时))【入园指南——资料下载】区或者【电商园信息交流群(282977579)】进行下载。
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园区服务热线:
0512—58166990
张家港市电子商务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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